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循环融资

  企业循环贷款

  是我行与借款人一次性签订授信协议,在协议规定的期限和额度内,允许借款人多次提取、逐笔归还,循环使用的贷款业务。

  特色优势

  1、简化授信后再贷款的操作手续,节约客户的运行成本和财务费用;

  2、贷款循环使用,减少重复申请所需成本,提高效率;

  3. 设计人性化,客户可以在限额范围内反复提款, 方便快捷;

  4、贷款额度较高,使用期限较长;

  贷款要求

  1、借款人应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(或主管机关)核准登记注册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,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体工商户;

  2、经营情况正常,财务状况良好,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;

  3、有一定的资产抵押或有一定实力的第三方担保;

  4、具有固定的生产、经营场地,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生产、经营;

  5、在我行开立了基本帐户或一般存款帐户,并领有当地人民银行核发的“贷款证”、经过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;

  6、借款人应提供经营及投资活动的相关证明、银行流水明细、抵押物权属证明等相关文件资料。,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、贷款卡、组织机构代码证、公司章程、验资报告、近2年财务报表、公司纳税申报表等企业资料;

  7、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
  金额:根据企业实际资金需求和企业偿还能力等综合因素确定:抵押成数最高可达抵押房产现期评估价的70%,质押额度不超过质押物价值的95%。

  期限:抵质押循环授信额度的授信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,保证贷款额度的期限不超过1年,单笔贷款支用期限不超过1年。

  利率:按照同期限人民币贷款利率执行,根据具体业务情况适当上下浮动。